财政部副部长表示,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3月7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房地产税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会按照中国国情合理设立房地产税制度。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史耀斌介绍了全球房地产税有四个共性安排:
1、按照评估值征税,即按照价值征税;
2、房地产税都有税收优惠,但是具体的方式和水平不一样;
3、属于地方税,收入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于满足教育、治安等公共基础提供;
4、房地产税税基确定较复杂,需要建立较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才能征得到、征得公平。
史耀斌表示,要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更合理、公平。
另外,史耀斌指出,提高个税起征点,会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变化,确定提出提高起征点的政策性建议;这次个税改革前所未有增加了专项扣除,首选重点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规模和数量。将改革完善个税征税模式,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分类与综合税制相结合的征税模式,将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稿酬等,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确定起征点进行征税。
编辑:刘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