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末,胡先生要在广州迎接远道而来的准岳父母,二老此行的一个主要任务是帮着参谋买房的事情。
胡先生大学毕业后辗转了一些城市,2015年初来到广州,进入一家IT企业工作,来到广州后,胡先生便与朋友一起在天河车陂北路附近租住。
“这是个2014年底交楼的新盘,房东自己没有住过,我们租住的时候也是刚装修完不久”,从这里出发到胡先生的上班地点,骑车只要15分钟左右,通勤时间适宜,而屋子位于20层,不论通风效果还是窗外视野都非常好,这让他很满意。因此胡先生一直没有搬过家。
胡先生的女友是他的大学学妹,同样是在2015年,女友来到广州读研,到了今年夏天,女友硕士毕业开始工作。“平常也没什么开销太大的娱乐项目”,由于比较宅,所以胡先生在不工作的时候喜欢在家看书,有时也会和女友一起去看场电影。
不过,胡先生并没有和女友同居,两人维持着“异地恋”的状态——女友工作单位在南沙,她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内,而他租住在天河。
随着生活逐步走入正轨,两家人开始商量着结婚的事情。“双方家庭都希望我们在广州买房,要结婚了没房感觉不完整”,于是买婚房便被提上了日程。综合考虑之后,两人决定在南沙买房,“我上班不用打卡,相对比较自由。她在国企比较稳定,所以就偏向于她。”
在南沙,胡先生看的主要是二手房,他想在这里找一处10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在准岳父母来之前,他已经看了5个小区。
找二手房通常要依靠中介,胡先生也不例外,在南沙的几次看房都是让中介领着,“他们对南沙那边的楼盘很熟悉,而且还开着车带我们去,来回接送。”不过对于房屋中介,胡先生还是心存芥蒂,因为之前的一次不愉快的租房经历将他坑得有点惨。
这件事发生在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当时胡先生与同学在长三角的某个城市工作,他们通过网上平台寻找房东直租的房源。但没想到的是,心仪房源的“房东”其实是中介工作人员扮成的。
胡先生与同学知道后,本想让工作人员把房东找来签约,但没想到,这位工作人员叫来的是个“二房东”,直到搬进屋子住了一个多月,真正的房东发现后,胡先生和同学才意识到再一次上当了。胡先生想找中介退原来所交的费用,却遭到拒绝,又过了一段时间,这名中介干脆来了个“人间蒸发”。好在最后真正的房东重新与他们签了合同,租房的事情才算落定。
后来由于工作原因,胡先生准备离开这座城市,但之前租房所交的1000元押金却没能顺利拿回,由于急着走,他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这段被坑的经历,让胡先生在租房的时候不愿找中介,现在所租的房子也是自己找来的。但到了买房的阶段,他还是决定通过中介来看房。
胡先生算了一下,自己能够承担总价为200万到300万元的房子,由于事先已经约定好首付由胡先生家来出,后续还贷两人一起承担,因此胡先生打算卖掉老家县城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那是个学区房,2006年买的时候并不贵,而现在的评估价大约是80万。
“现在暂时没有确定买哪个,但是今年内肯定得出手买了”,现在已经进入11月中旬,如果按照这个目标设定,那么留给胡先生的时间只剩下一个半月了。
南方日报记者 葛政涵
编辑:刘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