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见习记者周茜
“房子渗水、电梯坏了、外墙脱落……住房出现类似情况,可咋办?”近期,河南商报接到了不少读者关于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问题。
在购买新房时,每个人都交纳了一笔叫做“维修资金”的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但什么时候用?用到哪儿?怎么监督?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针对较典型的几类问题,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焦点1
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问】2017年交付的小区,屋面漏水了,能不能动用维修资金?
【答】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包括:屋顶、户外墙面、楼梯间、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排水设施等。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正常使用下,屋面防水、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因此,2017年交房的小区,屋面未过保修期,不能用维修资金。像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不能动用维修资金。
另外,维修资金不是统筹使用的,而是由与该共用部位相关的业主来使用。根据“分摊人和受益人相一致”的原则,哪个单元的业主使用电梯,就由哪个单元的业主来分摊。
因此,提醒广大业主平时在小区要注意爱护共用的设施设备,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不足首交金额30%时,需要续交。在签字之前,业主要根据小区公示的维修“方案”先确认表格中维修项目、业主范围是否属实,还要关注本次维修分担的费用。整个签字表决工作完成后,“业主书面确认结果”及“明细表”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应及时查看,确认分摊情况和签名是否属实。
焦点2
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查询及退还
【问】我没有签字表决,为什么查询后发现,账户里的维修资金已经动用了?
【答】根据规定,使用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或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即“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关注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入口界面,输入证件号码等信息就可查询房屋维修资金余额。
另外,房屋灭失(因为倒塌或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的,可办理维修资金灭失退款,持城镇房屋灭失证明、身份证明及业主账户信息到窗口办理。
焦点3
维修工程监督
【问】小区要用维修资金重新做屋面防水,作为业主,怎么知道这笔钱在维修时用到实处?
【答】对于每个维修资金使用项目,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都会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指导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施工完毕后,由申请人、施工单位、部分相关业主共同对维修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划款。同时,要求申请人在更换重要配件或在维修的关键环节,需有业主代表在场监督。在整个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提倡业主多关注、多监督。
目前,各小区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均会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以及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公众号上公示。在整个维修资金动用过程中,相关材料也必须在小区相关业主范围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日。
业主可及时关注公示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监督电话:67889628。
【新闻1+1】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最新的网上申请系统已启用,申请人不用多跑趟儿,直接在网上就可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先到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密钥,随后,相关申请人可通过密钥访问网上系统,直接在网上提交资料,并且每个参与者仅可看到与自己业务相关的材料。
对于有业务需求的群众,可到以下七处维修资金办理窗口咨询:
(1)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中心大厦二楼
(2)中原区中原西路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事务大厅3028咨询辅导室
(3)惠济区南阳路与博颂路交叉口西南角昌建誉峰二楼
(4)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西南角办事大厅三楼
(5)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国龙商务一楼
(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槐路与金梭路交叉口西城科技大厦一楼
(7)二七区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二七区行政服务大厅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