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消宣)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1月20日~2月15日,全省消委会系统共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投诉(下称涉疫投诉)10188件,其中本期共解决55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9万元。
疫情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现“三无产品”?取消旅行出游引发消费投诉?春节餐饮退订纠纷多?省消委会公布了四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据悉,对于春节期间受理的大量投诉,全省各级消委会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响应、全力跟进。如进一步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倡,导消费各方互相支持,携手与共,合力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困难。
典型案例
隔离人员在公寓隔离遭突然升价
案情简介:消费者林女士一家五口是疫情发生地人员,于1月15日离开湖北省,1月23日~29日已入住沙扒镇某度假公寓二房一厅的客房(154元/晚)。1月26日根据政府要求,消费者一家五口进行居家隔离,消费者于是继续续租房间。但商家从1月31日起房费调整为1016元,是原来房费的近10倍,消费者认为不合理,与商家协商合理收取房费,商家拒绝让消费者继续入住。消费者投诉至阳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商家继续允许续租,并合理收取房费。
调解过程和结果:接到该投诉,阳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阳西县沙扒所进行调解。1月29日,工作人员到阳西县某度假公寓同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公寓老板同意以1300元/月的价格出租两房一厅给林女士,加上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预计林女士最终要承担的月租金为2000元/月。当天晚上,林女士告知阳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已经交了1500元的租房押金,并顺利入住该度假公寓。
商家不肯退年夜饭订金
案情简介:1月12日,消费者张女士在端州区某酒楼预订了除夕年夜饭,并支付订金300元。但近期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就餐,1月23日,张女士联系酒楼协商,要求取消年夜饭预订,但遭到商家拒绝。
调解过程和结果:接诉后,肇庆市端州区消委会调解人员明确告知商家,广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可认定为不可抗力,据此,消费者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退还预付款。
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回张女士预付的300元订金。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