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本报记者 李 正
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意见》明确,在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层面,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
多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分析人士认为,《意见》对于后续各地对三孩家庭住房方面的政策梳理及推进等有积极作用。
进一步推进租购同权
《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租房是为了配置给城镇常住人口且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其特点是租金低、户型小(一般在60平方米以内),配置时考核的主要是家庭收入是否低于城镇家庭可支配收入,此次政策突破了此前公租房的规定。
李宇嘉介绍,根据《意见》内容,一方面将家庭人数及构成加入了公租房分配规则及考核指标,即有未成年人口,特别是两个及以上未成年人口的,将优先配置。另一方面,对于公租房稍大户型,优先配置给多胎家庭,政策的目的就是发挥公租房低租金、配套优的优势,降低居住成本,提高居民在生育、养育和教育方面的可支配支出。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纵观《意见》,其中较为核心的一条就是推进租购权利均等,即“租购同权”。如果能够真正做到租购同权,至少短期内可以大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扭转由‘丈母娘要买房’养成的传统购房逻辑。
“人口政策与住房政策匹配发展,与时俱进是落实人口政策,实现房地产领域支持刚需和改善群体住房切实需求的根本。”宋红卫进一步表示,目前租赁市场小户型房源较多,如果租赁市场要照顾多孩家庭的话,一定要与时俱进做出调整,增加一定比例的多房间大面积住房,才是真正实现满足多孩家庭切实需求的根本。
优化政策协同发力
《意见》明确,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政策比较侧重于公租房等领域,而现在则在公积金、购房政策等方面都出现倾斜,这说明对于三孩家庭住房政策的支持更加全面、精准和务实。
事实上,早在《意见》出台以前,各地已经出台了很多政策创新和试点。例如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2年4月25日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改善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居住条件的通知》,对于二孩以上家庭的限购进行了放松。后续包括杭州等城市也明确提高了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等。
严跃进称,未来三孩家庭购房市场的活跃,是值得关注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对于降低购房成本、促进行情活跃、更好解决居住问题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筑底复苏期,从中长期角度看待房地产市场必须观察人口结构的因素。在住房政策的优化下势必对于人口规模和家庭结构产生积极的影响,尤其是部分省份明确提到提高出生人口中三孩占比等内容。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房地产政策优化—改善购房环境—降低居住成本—提高三孩生育率—增加人口规模和优化家庭结构—为房地产形成新的人口红利的正循环机制已经清晰可见。”严跃进表示,此次《意见》既吸收了一些地方最近两年创新性的做法,也为下一步各地积极实践提供了政策指导,预计今年下半年各类支持三孩家庭住房方面的政策将明显增多。
编辑:张龙(小)